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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類

    新住民尚未取得身分證,家庭經濟陷困,是否可申請補助?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1-08-10 10:30

    heart 誰來辦理:

    1. 由設籍前新住民親自辦理
    2. 委託他人(親友或社工)代為申請

    heart 辦理機關:配偶或子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經)課。


    heart 洽詢電話:

    1.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經)課
    2.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婦女及保護服務科:07-3303353。

    heart 要帶什麼: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1. 申請人證明文件(居留證或護照)。 
    2. 全戶所得、不動產及稅籍資料。 
    3. 依特殊境遇家庭申請資格提供證明文件。 
    4. 印章、郵政儲金簿封面影本。 

    heart 小叮嚀: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補助項目有:緊急生活補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托育津貼、傷病醫療補助、返鄉往返機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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