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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類

    遭受家庭暴力時,該怎麼辦?(進行家庭暴力案件的通報)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1-08-10 10:37

    heart 誰來辦理:受暴本人或親友。


    heart 辦理機關:接受家庭暴力案件通報的單位 :

    1. 各地警察局/派出所
    2. 本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3. 本市各醫院(先進行家庭暴力事件後的驗傷診療,再協助通報)

    heart 洽詢電話:

    1. 報案專線:110 。
    2. 全國保護專線:113。
    3. 本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07-5355920。
    4. 本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鳳山站:07-7109995。
    5. 本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岡山站:07-6219583。
    6. 本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旗山站:07-6617464。
    7. 內政部外籍配偶保護諮詢專線:0800-088885。

    heart 要帶什麼:

    1. 至警察局/派出所進行家庭暴力通報時,請攜帶居留證、相關證物 (如驗傷單、受傷部位照片),向警察說清楚家庭暴力事件發生當時的情況。  
    2. 請攜帶健保卡及居留證,到本市各醫院進行家庭暴力事件後的驗傷診療。

    heart 小叮嚀:

    1. 家是一個人最重要的生活環境,每個人有責任要維護家庭功能的健全,也有權利從家中得到尊重、 支持。親愛的姊妹們,要珍愛自己才能有能力給家人及孩子幸福。 
    2. 針對新住民遭受家庭暴力的緊急救援管道,有警察單位、衛生局/醫院單位、家防中 心提供24小時責任通報協助,警察單位協助保護遭受家庭暴力被害人的人身安全並終止當下暴力行為擴大,衛生局/醫院單位協助驗傷診療服務,家防中心/社福中心協助緊急庇護安置及生活安全計畫。遇到家庭暴力事件的姊妹們,可以運用相關資源來幫助自己遠離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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