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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政類

    我是一個外籍配偶,我可不可以參加證照考試?要怎麼參加?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8-03-26 19:03

    heart 誰來辦理:

    1. 目前外籍配偶未具我國國籍者欲參加技能檢定,除部分特殊規定職類有特殊報檢資格限制外,只要合法取得外僑居留證,即可依據申請檢定資格規定報檢。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六條規定:年滿十五歲或國民中學畢業者,得參加丙級或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另取得丙級技術士證後,可搭配相關工作經歷或職業訓練時數申請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另大陸地區配偶持有長期居留證或依親居留證,得依據相關報檢資格規定報檢。
    2. 94年度起中餐烹調、照顧服務員、女子美髮、美容、保母人員、烘焙食品-西點蛋糕、烘焙食品-麵包等職類丙級或單一級,於北、中、南、東區各集中一地提供學科測試國語口唸(CD播放)試題服務。外籍配偶及大陸地區配偶於測試時如需要申請提供國語口唸試題服務者,應於報名時檢附戶籍謄本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填具外籍配偶及大陸地區配偶申請協助需求表事先提出申請。


    heart 辦理機關:

    獲得技能檢定報檢資訊管道:全國技檢服務專線(04)2259-9545、(04)2259-5700轉303、333 或至行政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wdasec.gov.tw/Default.aspx)

    洽詢電話: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自辦職訓組)(07)783-5011


    heart 要帶什麼:報名表、報名費、口念試題申請書、戶籍謄本影本及身分證明文件(居留證)。


    heart 小叮嚀:採網路報名者,請依簡章規定於期限內完成繳費及寄出報名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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