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辦理:本人。
辦理機關:
- 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可協助提供您有關職業訓練課程的訊息。
- 招訓資格、對象:已取得居留權(證)或工作許可,一般課程的訓練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如果是想參加照顧服務員課程則需年滿16歲。
- 訓練費用:一般課程在受訓期間公費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部分課程也會發給專書;如果是想參加照顧服務員課程,則需先預繳訓練費用,結訓後依成績考核退費50%~100%(但不含參加技能檢定費用)。
洽詢電話: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07-7330823
要帶什麼:身分證明文件(居留證)。
小叮嚀:本項服務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