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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類

    外國人須於幾日內辦理居住地址異動?---(外籍)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8-01-18 15:50
    ◆ 誰來辦理:

    外籍配偶本人或臺灣配偶代申請。

    ◆ 辦理機關:

    居留地區之服務站

    ◆ 洽詢電話:
    1. 大高雄地區: 
      (1)移民署高雄市第一服務站07-2821400 
      (2)移民署高雄市第二服務站07-6212143 
    2. 其他區域服務站聯絡電話請查詢內政部移民署網頁:http://www.immigration.gov.tw 
    ◆ 要帶什麼:
    1. 護照 
    2. 外僑居留證 
    3. 照片(一張2吋身分證格式白底彩色大頭照) 
    4. 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如戶口名簿、租賃契約等) 
    ◆ 小叮嚀:

    外國人於居留期間,變更居留住址或服務處所時,應於事實發生15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上版日期:10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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