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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類

    大陸地區配偶如何辦理「大陸地區學歷」(國中程度)採認?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8-03-26 17:47

    heart 誰來辦理:申請人(大陸地區配偶)或委請相關人員


    heart 辦理機關:教育局國中教育科


    heart 洽詢電話:7995678分機3032


    heart 要帶什麼:填寫申請表並檢附下列相關文件: 

    1. 大陸地區畢業證書或各學期各科成績證明書。 
    2. 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書。 
    3. 海基會證明書。 
    4.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

    heart 小叮嚀:

    1. 建請事先電話預約時間並確定應攜帶文件以免多跑一趟。 
    2. 申請人應設籍或居留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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