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教育類

    大陸地區配偶前段婚姻未成年子女如何辦理來台依親就讀國中?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8-03-26 17:49

    heart 誰來辦理:申請人之父母(大陸地區配偶)或委請相關人員


    heart 辦理機關:教育局國中教育科


    heart 洽詢電話:7995678分機3032


    heart 要帶什麼:填寫申請表並檢附下列相關文件: 

    1. 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正本。 
    2. 申請人父或母之身分證或臺灣地區入境證件正本。 
    3. 親子關係證明書正本、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書、海基會證明書。 
    4. 大陸地區畢業證書或各學期各科成績證明書、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書、海基會證明書。 
    5.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所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書。

    heart 小叮嚀:

    1. 建請事先電話預約時間並確定應攜帶文件以免多跑一趟。 
    2. 申請人應設籍或居留本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