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辦理:申請人之父母(大陸地區配偶)或委請相關人員
辦理機關:教育局國中教育科
洽詢電話:7995678分機3032
要帶什麼:填寫申請表並檢附下列相關文件:
- 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正本。
- 申請人父或母之身分證或臺灣地區入境證件正本。
- 親子關係證明書正本、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書、海基會證明書。
- 大陸地區畢業證書或各學期各科成績證明書、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書、海基會證明書。
-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所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書。
小叮嚀:
- 建請事先電話預約時間並確定應攜帶文件以免多跑一趟。
- 申請人應設籍或居留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