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辦理:由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人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辦理機關: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
洽詢電話:高雄市各戶政事務所聯絡電話請查詢高雄市政府民政局網頁(http://cabu.kcg.gov.tw/)。
要帶什麼:
- 受委託人的國民身分證。
- 受委託人的印章。(簽名也可)
- 未成年子女之戶口名簿。
-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
- 委託書。(書面敘明委託事宜)
- 換戶口名簿規費30元。
小叮嚀: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涵蓋離婚協議書、法院離婚調解或和解筆錄、法院判決書、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或變更同意書(在國外做成之文書正本及中譯本應經駐外館處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