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辦理:當事人。
辦理機關:警察局分駐(派出)所。
洽詢電話:110。
要帶什麼:身分證明相關文件、家暴相關佐證資料。
小叮嚀:
被害人得索取家庭暴力事件警察機關通報收執聯單。如有聲請保護令者,另可索取聲請書狀影本1份。